幼儿园安全教育广播稿
幼儿园安全教育广播稿【1】
甲:我是主持人司雪瑶。
乙:我是主持人乙。
丙:我是主持人 丙。
李诗妍:我是主持人李诗妍。
丁:我是主持人丁。
戊:我是主持人戊。
甲:这期的校园广播有校园新闻、夸夸我班、才艺展示、安全教育等小栏目。
丙:本周全园召开了家长会,请叔叔阿姨来园了解小朋友在幼儿园的情况。
丁:接下来我《夸夸我班》吧!这学期我们班里的小朋友有的进步很大。
大家都知道自己快要上小学了,是幼儿园里的大哥哥大姐姐,要为小班的弟弟妹妹作榜样,大家相亲相爱,互帮互助,就像一个大家庭。
戊:我们班的小朋友在语言表达、行为习惯、合作意识、动手操作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这学期我们班选择跳棋做为我们班的班级特色,小朋友参加的积极性很高。
老师说,这学期结束了还要进行比赛呢!
乙:老师还说这学期小朋友们写的字进步可大了,可要继续努力哦!
李诗妍:大家说了这么多,我们给全园的小朋友们展示一下吧!丙:好啊!我就为大家朗诵一首古诗《望庐山瀑布》
戊:呀,你真的很厉害,希望你有更大的进步!
乙:我想给大家讲个故事,你们想听吗?(想)那我就讲一个《小红帽》的故事吧!
丁:乙,你会讲故事,我还会说笑话呢。
我给大家讲个笑话《糊涂儿子的糊涂话》
甲:我们班的小朋友真棒,那我也讲个故事吧!《小花狗问路》
师:小朋友,你们真棒!现在陈老师教你们 一个安全儿歌吧!
你拍一,我拍一,交通安全记心里;你拍二,我拍二,横穿马路左右看;你拍三,我拍三,遇到危险报公安;你拍四,我拍四,发生地震要躲避;你拍五,我拍五,雷雨天气要防范;你拍六,我拍六,冰雪天气要慢行;你拍七,我拍七,火灾来了要逃生;你拍八,我拍八,遇到大风要躲避;你拍九,我拍九,自然灾害要牢记;你拍十,我拍十,小朋友们要记牢,要记牢。
师:安全知识是每个小朋友们都要要记牢的,下面再向全园的小朋友介绍几点安全小知识:
1.小朋友们不要玩火玩电,了解玩火玩电是很危险的。
2.请小朋友不要爬到楼房的窗台阳台上,这样会容易跌下去的。
3.请小朋友们不要把大头针、图钉、曲别针、花生米、小塑料粒等放进耳朵、鼻子等地方。
这样容易落入气管,造成窒息。
4.厨房对小朋友来说是不安全的场所,火炉、热锅、开水壶、刀叉等都是危险的。
小朋友不能在厨房里玩。
5.请小朋友不要玩塑料袋。
一旦套在头上会引起窒息。
因为小朋友在情急的情况下,不会从头上取下塑料袋,若是将袋口拉紧则更加危险。
6.你们不要在马路边玩或追逐。
7.不可独自去公共厕所、乘公共汽车、看电影等外出活动。
8.不要把家里的地址、电话号码告诉陌生人。
9.陌生人强迫带你走时大喊救命并赶快逃走。
10.不要去偏僻的被空置的空屋和僻静暗处。
11.不可接受陌生人的礼物。
12.不要答应陌生人的请求。
13.不可单独进入别人的家。
14.遇上狗等动物是非常危险的,不要引起狗对你的注意,不要看它,慢慢离开,不要跑。
师:今天给小朋友们讲了一些关于安全的知识,小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奥!下面请欣赏歌曲《春天在哪里》
师:在美妙的音乐声中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短暂美妙的时光能给你们留下美好的回忆,本期节目到此结束,再见!
幼 儿:再见!
幼儿园安全教育广播稿【2】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县直幼儿园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
家长朋友们,大家好!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健康成长,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二、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诉;④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样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四、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如何处罚?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①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