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运输合同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运输合同 篇1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1.3 启运时间: 要求到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
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提前通知货物数量,及车型。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车型。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清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保险要求 :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运价及结算方法: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货物到达,无法按规定时间卸载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问题。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延迟到达,造成损失由双主协商损失数额,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4、合同终止后,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月年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邮寄方:承运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依据国家有关运送规则,通过两边充沛点着,特订立本合同,以便两边一起恪守。
第一条领货凭据
领货时凭邮寄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检验货品,过后货品呈现短损,承运方概不担任。
第二条包装要求
邮寄方有必要依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则的规范包装;没有一致规则包装规范的,应依据确保货品运送安全的准则进行包装,不然承运方有权回绝承运。
第三条提货期限
货品抵达意图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奉告收货方提货。收货方有必要在三日內提取,如货品寄存超越七日未提,每超越一日将收取货品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越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品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保价运送
保价运送费:按保价额的‰向邮寄方收取。
邮寄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送,好像一批邮寄的货品价值不同,邮寄人应对此批货品进行别离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不然视为均匀保价,保价货品遭受丢掉时,承运人依照邮寄人的保价额折合实践形成的丢掉向邮寄人补偿。如低于货品实践价值保价或高于货品实践价值保价,如呈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当这部分经济丢掉,如不保价遇有丢掉、货品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品和承运人被欺诈形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补偿托人该批货品实践缺少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保价期限
自邮寄人将货品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用。邮寄人应在货品起运之前付出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职责区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品称号、数量和价值是邮寄人供给的,邮寄人应对其真实性担任。承运人在接纳货品时只按件数接纳并未查看和清点每件货品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当內装货品数量和货品是否无缺的经济职责。如需承认请在发货时两边当面开箱检验,并在 ……此处隐藏7619个字……集装箱确保货物的安全,货到目的地后,如箱体、封条损坏,造成箱内货物损坏、减少(装箱货物以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赔偿。货物卸完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或收货方仓库员签名并盖章。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所装货物超过合同规定的装限额,则应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如乙方在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未能按甲方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送到甲方规定地点,乙方必须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3、乙方交货迟延3天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交货迟延5天(含)以上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若发生经济损失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运费,或以运费作为经济损失和违约金冲抵。
第九条如有异议,按交通部颁发的《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规办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采取诉讼方式。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委托方发出的货物承运通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交费日期等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方安全、环保通用要求》内容另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视同正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___月____日到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以往签订合同即刻作废。
托运方(甲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运输合同 篇9摘要:针对铁路非运输企业业务实际,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并就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和措施提出建议。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铁路的飞速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的业务规模也在大幅度增长。铁路非运输企业面临的合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在当前深入市场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保障企业收益水平,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对方法律主体资格不适合导致的合同无效风险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明确规定,我国对一些特定行业实行准入制度。如煤炭贸易就是一个需要许可经营的行业,需获得煤炭经营资格证后方可进行。如对方企业不具备该资格证,其签订的煤炭贸易合同无效。签订了该类合同,就会给企业埋下巨大的风险隐患
2.因合同签订的形式或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非运输企业大量开展的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需采用书面形式,其他签订形式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另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外,都应当依法按照招标、投标的形式签订。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标底泄露、串通等行为,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情形。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对方当事人因缺乏诚信或实际履行能力降低而带
来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往往在所难免。作为市场主体,合同当事人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很多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特别是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缺乏诚信,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各种因素变化进行合同履行变更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有时会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更合同主体。例如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后,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行能力对守约方来说就存在法律风险。
(三)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合同的附件、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和其他有关的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都需要进行妥善保管和留存。否则,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将使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无法有力的为企业争取合法权益,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二、铁路非运输企业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职能
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首先需要企业内的相应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应按照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包括各相关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小组。在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日常管理等过程中,按照所涉及到的不同工作内容,分别由相应对口部门专项负责,确保责任到位。对于重大合同或合同数量较大的企业,还需聘请法律顾问作为保障。
(二)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铁路非运输企业应依照我国《合同法》、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等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经营特定和实际,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要注重相应的保障落实的制度建设,既要做到有章可循,又要做的有章必循,使合同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管理
合同管理中各类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化整理有利各类合同纠纷的解决,这也提早排除工作疏忽和潜在风险的重要方法。要重视客户工商档案资料、资质资料、资产资料、企业关联状况等各类资料和信息,也要重视合同台账、审查记录、合同检查、合同培训等必要的合同管理基础资料。对于合同数量大、标的额较大的企业,还要请专业法律顾问制定合同文本,或由法律专业机构帮助制定主要经营业务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文本的条款比较完善,防止合同文本的不完善,为企业埋下纠纷隐患。
(四)强化合同履行的日常监控跟踪
合同的履行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比较容易出现风险的阶段。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跟踪,是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注重合同前期工作,更要强化对合同履行过程的踉踪,加强与业务人员的沟通配合,及时发现履行过程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提出风险警示,并提出解决建议,将合同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做到真正的全过程管理。
(五)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
合同管理不仅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相关业务人员同样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为此,一方面要注重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法律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承办人员,也同样要加强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从思想上强化防范合同纠纷和解决法律风险的保障。
三、结束语
铁路非运输企业直接面向市场,面对的各类企业及人员信誉等级良莠不齐。同时,随着铁路非运输企业进一步深入市场,合同管理工作势必面临新的挑战。强化合同管理、降低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发展,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重要职责。
参考文献
[1]张秀锦,企业合同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控制,产业与科技论坛,20xx年第18期.
[2]张钧,合同陷阱与防范,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年5月.